美国EB-5投资移民中的主申请人年龄问题:为什么18岁以上才是现实中的最优解?

来源:家叶集团 日期:2025-12-26

在EB-5投资移民的实际咨询中,很多家庭都会问到一个看似简单、但非常关键的问题:

孩子能不能作为 EB-5 的主申请人?

从严格的法律条文来看,美国移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EB-5 主申请人的最低年龄,这也导致网络上时不时会出现“未成年人成功做主申”的案例解读。但如果把法律条文与真实操作放在一起看,就会发现一个非常清晰的结论——

 

在 EB-5 项目中,18岁以上的成年人,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黄金主申请人。

 

一、法律并未禁止未成年人,但这不等于合适的操作

EB-5 项目的立法初衷,是通过投资换取就业,并不围绕申请人的学历、语言或年龄设置筛选条件。《移民与国籍法》及相关实施条例中,移民局的审查重点始终只有三件事:

·投资是否真实

·资金是否处于风险之中

·是否能够创造合规就业

 

正因如此,法律层面并未明确写出“主申请人必须年满 18 岁”。在理论上,未成年人并非完全没有申请资格。

 

在实践中,确实存在极少数由 14 岁、16 岁子女作为主申请人获批的案例,但这些案例往往具备三个共同特征:

·家庭资产结构极其复杂

·通过不可撤销信托或未成年人财产法进行安排

·由经验非常深的移民与信托律师联合操作

 

换句话说,这类案例不是常规路径,而是高度定制化的法律“特例”,并不具备可复制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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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真正的问题不在能不能,而在风险是否值得

从实务角度看,让未成年人站在 EB-5 申请的核心位置,会自然引发一系列无法回避的问题。

 

首先是法律行为能力的问题。

在美国,18 岁通常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。未成年人签署的投资协议,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可撤销合同。而 EB-5 对投资的核心要求恰恰是:资金必须真实投入、承担商业风险。如果合同本身存在可撤销空间,移民官完全有理由质疑风险是否成立。

为了弥补这一点,通常需要引入监护人代签、信托结构等复杂安排,这反而会增加文件解释成本和补件风险。

 

其次是证券合规层面的现实障碍。

绝大多数 EB-5 项目都涉及证券发行,受美国证券法监管。项目方通常需要确认投资人具备基本的风险认知能力。而未成年人几乎无法独立证明自己具备判断复杂投资结构的能力,即便可以通过监护人解释,这本身就会成为移民官重点关注的“非常规因素”。

 

第三,是面试与沟通的现实挑战。

如果案件走的是海外领事馆程序,主申请人需要面对签证官的直接面谈。投资决策逻辑、项目理解、资金来源背景,都是常规问题。对一名未成年人来说,这不仅是心理压力,更是真实存在的表达风险。

 

三、为什么专业机构几乎都会建议主申请人至少18岁?

从风险控制角度看,18 岁以上的成年人作为EB-5主申请人,优势非常明确。

 

首先,成年人具备完整法律行为能力,可以独立签署投资文件,直接承担投资风险,这一点完全符合移民局对 EB-5 的直观理解,无需额外解释。

 

其次,成年人作为主申请人,不需要搭建复杂的未成年人财产或信托结构,材料逻辑更简单,也更容易通过移民官的整体审查,显著降低 RFE 或拒签概率。

 

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家庭整体规划——

EB-5 只允许主申请人的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随行。

如果孩子是主申请人,父母是无法“反向随行”的;而由父母一方作为主申请人,才能覆盖整个核心家庭。这也是绝大多数家庭选择成年主申请人的根本原因。

 

四、哪些情况下,才会“被迫”考虑未成年人主申请?

在极少数情况下,比如子女即将超龄、其他移民路径时间来不及,部分家庭才会认真评估由子女作为 EB-5 主申请人的可能性。

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,通常需要满足几个前提:

·尽量采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,而非海外领事程序

·由在 EB-5 和未成年人财产法领域都有经验的律师团队操作

·充分接受更高的时间成本、法律费用和不确定性

 

这条路不是捷径,而是应急方案。

 

EB-5不设年龄红线,但专业判断很清楚

从法律层面看,EB-5主申请人确实没有写明最低年龄;

但从长期实操经验看,18岁以上的成年人,才是最稳妥、最高效、风险最低的主申请人选择。

EB-5 从来不是能不能的问题,而是值不值得冒险。

在绝大多数家庭规划中,让成年人做主申请人,才是真正符合 EB-5 项目设计逻辑的做法。

移民国家众多,如何选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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